“深海提取物”、“创新活性成分”、“天然植物配方”……这些让消费者雾里看花的宣传用语在美容美发产品包装上屡见不鲜。昨日,为期3个月的长沙市美容美发产品督导规范专题活动启动,省会100多家美容美发机构及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接受专题培训,化妆品标识上成分秘而不宣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化妆品标识应该标注全成分表。同时,化妆品除注册商标标识外,其内容必须使用规范中文。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以及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
据了解,本次活动中将对全市范围内的美容美发机构及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普查调研,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确认卫生健康合格的机构及产品,在各大媒体进行公示,并对不合格机构及产品予以曝光。